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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江西省中小企业局等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龙头企业发展规划》和《江西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企业资产经营效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主营产品销售率达90%以上。

  5、企业信用: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违法经营,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6、企业产品要求:企业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标准。

  到2005年,省级龙头企业规模达到:加工型龙头企业固定资产2000万元、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营销型龙头企业固定资产1000万元、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专业和综合批发市场年交易额2亿元以上。60家加工型龙头企业年总销售收入达到120亿元、实现利税12亿元、带运农户100万户以上;20家营销型龙头企业年总销售收入达到80亿元、实现利税8亿元、带动农户50万户以上;专业和综合批发市场年总交易额100亿元以上。

  上述100家省级龙头企业,2005年实现年销售收入200亿元以上,年交易额达到100亿元以上,实现利税20亿元以上,带动农户150万户以上,年交易额达到300亿元以上,实现利税50亿元以上,带动农户率达到全省30%以上。

  通过努力,争取到2005年,全省新增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到2010年再新增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

  三、省级龙头企业的区域布局

  (一)加工型的龙头企业区域布局

  1、以绿色大米生产基地为依托,在赣东北、赣南、赣西北重点培植发展5家年生产加工能力10万吨以上的优质大米加工龙头企业,其中2005年带动50万亩绿色大米生产基地和5万农户,2010年带动100万亩绿色大米生产基地和10万农户。

  2、以优质油茶、油菜生产基地为依托,重点培植发展5家油料加工龙头企业。其中,以袁州、永丰等34个油茶重点县(区)为生产基地的优质油茶加工龙头企业2家,2005年带动305万亩生产基地和10万农户,2010年带动400万亩生产基地和15万农户;以彭泽、九江、永新等20个县(市、区)为生产基地的优质油菜加工龙头企业2家,2005年带动300万亩生产基地和10万农户,2010年带动500万亩生产基地和12万农户;以进贤、波阳、武宁、都昌等为生产基地的黑芝麻加工企业1家,2005年带动40万亩生产基地和7万农户,2010年带动60万亩生产基地和10万农户。

  3、以无公害特色蔬菜生产基地为依托,重点培植发展6家蔬菜加工龙头企业。以万载县为中心,带动10万亩百合生产基地的加工企业1家;以广昌县为中心,带动40万亩白莲生产基地的加工企业1家;以湖口县为中心,带动10万亩黄花菜生产基地的加工企业1家;以黎川、靖安、浮梁为重点,到2005年发展培植加工企业2家,带动60万吨食用菌生产基地;以井冈山、崇义、铜鼓等县(市)为基地,培植发展竹笋加工企业1家,2005年带动基地面积15万亩,2010年带动基地面积2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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