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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抓好全省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抓好全省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赣农字〔2007〕106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全省农业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重大的省情调查,是掌握我省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手段。开展农业污染源普查是为了了解各类农业生产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农业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和时间安排紧。各级农业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农业污染源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宣传动员工作。现根据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就开展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省里已成立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农业组,农业组设在省农业厅。各级农业局也要根据相关要求,尽快成立相应的农业污染源普查组,并配备2-3名专职工作人员。同时,根据《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源普查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指南>的通知》国污普办〔2007〕1号文文件精神,抓紧时间编制农业污染源普查预算,尽快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争取政府重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及时、顺利的开展。

  二、科学统筹,制定计划。各级农业部门应统一步骤、统一技术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参照《江西省农业污染源普查计划》,制定本地区的《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计划》,此项工作任务必在2007年12月1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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