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金发放
油菜良种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发放。采取“一卡通”形式发放。2007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由省财政根据农业部门核定的油菜种植面积据实核定油菜良种补贴资金,并逐级下拨至乡镇财政所在农村信用社设立的良种补贴资金专户。乡镇财政所将核定的油菜良种补贴额以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到每个油菜种植户,农村信用社按照财政、农业主管部门提供的补贴发放分户名册,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个人帐户。
五、项目管理
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落实、发放和监管。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监管,落实责任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1、省级农业、财政部门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并负责全省的组织实施。
2、省农业部门负责推荐并公开全省主推的优良品种,并提供供种单位、市场行情、种子价格等情况,引导农民积极种植双低品种。
3、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制定《江西省2007年油菜种植面积核实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4、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对项目县所主推品种的种子质量和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上报农业部。
5、省财政及市、县财政根据油菜良种补贴工作的需要,适当安排工作经费,用于政策宣传、面积核实、登记造册、资金发放、项目监管等管理工作支出。
6、项目县要成立由政府统一领导,农业、财政、统计、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油菜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局),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监督工作,并按照农办财〔2007〕157号文件要求和省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扩大宣传。各地要利用水稻良种补贴的政策效应,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会议、专栏、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向农民和基层干部及全社会公布、宣传油菜良种补贴政策,激发农民和基层发展油菜生产。
2、加强沟通。县、乡、村三级政府及农业、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张榜公示期间,乡(镇)人民政府(或场、所)要认真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真正把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