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一是制定本机关信息公开办法,确定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的方式、公开的程序以及公开时限(综合法规处负责)。二是建立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信息中心负责)。三是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四是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举报受理制度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根据《省政府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和《省政府政务公开督查制度》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督查制度(办公室、监察室负责)。
(三)认真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各部门要利用相关专业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并与农业信息网站建立链接。办公室将在厅审批办设立相应的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民和法人查阅。农业信息网站要开设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听取公众对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应的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积极推动公共事务职能的信息公开工作。
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各部门和单位要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认真开展学习培训工作
认真组织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各部门联络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条例》的执行能力。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条例》基本内容、政府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政策咨询等内容,全面提高有关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要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厅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室要及时了解和通报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对于措施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附件:1、江西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