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下发《江西省农业厅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农字[2008]59号)
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单位:
《江西省农业厅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厅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江西省农业厅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的公布施行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为推进和规范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监督权,结合工作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施行《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得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施行好《条例》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务必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条例》的施行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主抓责任,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要落实措施具体抓,把贯彻好实施好《条例》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统筹考虑,周密安排,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障准备工作,促进任务的落实。
二、明确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
(一)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具体办事机构
按照《条例》规定和省政府的要求,成立了厅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明确领导负责和具体承办人,并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责任分工表抓好落实(附件1:江西省农业厅信息公开责任分工表)。
厅办公室为信息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厅的信息公开工作,对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协调督导。
信息中心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全厅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具体承办厅机关的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厅机关公开的政务信息;组织编制厅机关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起草信息公开半年度和全年工作报告;负责受理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工作(附件2:江西省农业厅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受理单)。并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