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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6]109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05〕59 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94号)(以下简称《桂办通知》)精神,广泛开展我市关爱女孩行动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是国务院为治理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营造了有利于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法制环境。我市与全区各地一样,也积极开展了关爱女孩行动,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全市情况看,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偏高,且呈上升趋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将导致人口性别结构失衡,必然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因此,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齐抓共管,确保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关爱女孩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支持、参与、配合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各县(市、区)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协调小组,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并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协调小组要加强领导和协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议,针对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主要问题,制定必要的政策、措施,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办通知》和《桂办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共同做好关爱女孩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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