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12月30日,实施日期:2009年12月30日)宣布失效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猛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发[2006]62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河池市“猛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河池市“猛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畜牧业是河池市农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在畜牧业中,养牛业是一项重要产业。加快养牛业的发展,对于优化畜牧业内部结构,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生态建设与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做大做强养牛业,全市有很好的基础和许多有利条件。一是青粗饲料资源丰富。全市现有天然草山草坡面积960多万亩,人工种草6万亩;二是有牛的品种资源优势,除水牛和杂交黄牛外,还有南丹黄牛、环江菜牛等广西优良肉牛品种,已经成为河池特色肉牛品牌,在区内外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三是群众有养牛的习惯和种草养牛的成功验。2004年全市牛饲养量137万头,出栏27.21万头,居广西第一位。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市种草(秸秆)养牛生产发展较快,已初步形成了一批规模养牛示范场、示范户和牛肉产品加工龙头企业,2005年全市种植牧草6.8万亩,配套养牛9.7万头;四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养牛产业的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养牛业是加快农民致富,壮大农村经济的一个大产业,纷纷出台优惠政策加快养牛业的发展。
但是,全市种草(秸秆)养牛的规模还不够大,没有真正形成一个大产业,这与其优势资源不相适应,与畜牧业加快发展的态势不相适应,与广大群众的要求也不相适应。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草食动物规模养殖的意见》(桂政发[2004]31号)。特别是陆兵主席近期到河池考察时提出“河池要在种草养牛方面作出表率”。为此,我市结合全市畜牧业的现状和进一步发展的要求,决定实施“猛牛工程”项目,即要利用河池有利的条件,把养牛业搞强搞大,形成产业化生产。为保证该项目的实施,全市上下必须下大力量,按此方案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