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河池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6]111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6]27号)文件精神,为搞好我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确保我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跟上全区的步伐,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河池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
杨才寿 河池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
谢志刚 河池市委副书记
银景生 河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
陆定康 河池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华盛国 河池市水产畜牧局局长
韦可耀 河池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代玉 河池市财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