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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水产畜牧局关于河池市“猛牛工程”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3、配送铡草机20台×2500元=5万元

  4、技术培训资料费10万元

  共计:100万元

  四、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通过示范带动项目实现产值9380万元,总纯收入2260万元,其中:示范项目产值625万元,纯收入145万元。

  1、出栏肉牛1500头,产值480万元,成本390万元,纯收入90万元。

  2、饲养能繁母牛500头,年内产仔300头,纯收入15万元。

  3、利用秸秆作物养牛,过腹还田,每头牛可产生牛粪近8吨,价值200元,纯收入40万元。

  (二)社会和生态效益分析。

  1、社会效益。

  ⑴科学利用秸秆,达到节约粮食,生产有机肥的目的。

  ⑵可解决农村部分富余劳动力。

  2、生态效益。大量秸秆过腹还田,一是可防止秸秆的焚烧、遗弃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二是可为农业提供大量有机肥,直接增加土壤有机含量,改善土壤结构,促进农业生产良性循环;三是可减缓天然草地的放牧压力,有利于草地特别是石山灌丛草地的保护和休养生息,实现农牧业同步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的建设具有显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推进全市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五、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及资金补助标准要求

  加强项目示范补助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市、县市区水产畜牧局以合同的方式与饲养户签订有关协议,进行项目管理。同时,增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做到月清季结,阳光透明。

  实施该项目的示范户饲养牛的品种必需以饲养能繁母牛、杂交架子牛为主。要求饲养周期为一年以上,如有特殊情况途中需更换,要及时进行补充。按规定每饲养一头牛、补助400元,每种植一亩牧草补助50元,饲养量达50头以上的饲养户,配送一台铡草机。

  资金补助发放方式。示范户修建好栏舍、青贮化池,种好牧草、购好牛后,先由县市区水产畜牧局验收合格后,报市水产畜牧局审定并付给补助资金,补助资金重点投放在新发展的养牛户。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本级成立河池市“猛牛工程” 示范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河池市委副书记谢志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银景生担任,副组长由河池市水产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华盛国、市扶贫办主任罗盛怀、市财政局副局长陈会邦、市水产畜牧局副局长韦学选、韦福佳、纪检组长蒙钊担任,成员由各县市区水产畜牧局局长和市水产畜牧局综合科科长覃加年、市畜牧兽医站站长秦浩、市饲料牧草站副站长陈跃进、覃伟阶、市畜牧兽医站副站长韦欢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产畜牧局),由韦学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覃加年任副主任。做到职责明确、任务到人,加大对项目示范试点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都要相应成立示范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协调和领导,形成尽快推进种草养牛工作开展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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