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
转发市水产畜牧局关于河池市“猛牛工程”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6]115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河池市水产畜牧局制定的《河池市“猛牛工程”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河池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河池市“猛牛工程”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河池市水产畜牧局 2006年8月21日)
为进一步加快种草(秸秆)养牛产业化进程,使之成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在全市实施“猛牛工程”的意见,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现状,为确保“猛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认真做好示范、找准突破口,推动全市种草养牛的发展,特制定河池市“猛牛工程”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期限、地点及布局范围
全市“猛牛工程”项目建设期限为四年,示范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该示范项目布局范围重点在环江县、宜州市、罗城县、南丹县、金城江区等5个东部县市区实施。巴马县、东兰县、凤山县、都安县、大化县、天峨县每个县选1-3个点作为示范,示范点应建在交通方便的地方。市水产畜牧局在市种畜场建立一个中心示范点。
二、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
从市外购进能繁母牛和杂交架子牛2000头,种植牧草1000亩,购买铡草机20台,开展种草养牛技术培1000人次。实施该项目示范的养牛户,每户饲养量要求达10头以上。市水产畜牧局建立中心示范场一个,年出栏肉牛100头以上。通过组织实施“猛牛工程”示范项目,推动面上种草(秸秆)养牛业的发展,2006年全市建立示范乡镇30个、示范户2800个,种草达到8万亩、配套养牛16万头。
三、示范项目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5768万元,其中,群众自筹4668万元,上级和各县区有关部门投入1000万元,市财政安排“猛牛工程”项目补助经费100万元。市财政安排的补助经费使用计划如下:
1、从市外购牛2000头×400元=80万元
2、种植牧草1000亩×50元=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