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河池市实施国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6]116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水库移民工作会议和《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实施国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105号)精神,切实抓好我市实施国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各项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河池市实施国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
银景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陆定康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殿兰 市移民办主任
韦永山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陈会邦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锦志 市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
罗荣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蒲忠义 市编制办副主任
谭勇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肖禧硕 市监察局副处级干部
黄 贤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克念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炳星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石光文 市农业局副局长
杨进伟 市审计局副局长
陈金平 市林业局副局长
廖朝晖 市物价局局长
苏诗灿 市信访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在市移民办,办公室主任由吴殿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移民办助理调研员卢森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产业科科长覃鹏猛、市财政局农业科主任科员杨华宏、市水利局工管站副站长申志敏担任。今后,除组长以外的领导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均由领导小组行文通知,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