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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8年江西省农业系统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8年江西省农业系统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农字〔2008〕60号)


各设区市农业(水产、果业)局,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单位:

  现将《2008年江西省农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2008年江西省农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政府《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加强和推进全省农业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业系统的良好形象,结合农业系统的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这一目标,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结合起来、与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服务能力结合起来、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结合起来,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解决农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农业管理部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江西在新起点上的跨越提供保证。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2、坚持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全省农业系统的民主评议由省农业厅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分级实施,分级负责。

  3、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评议工作中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用改革的办法,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促进政务环境的改善。

  4、坚持依靠群众,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开门纳谏,广泛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专门机关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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