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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建发〔2006〕341号)


各区(县)建设局、“四区一基地”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12月20日,我市东郊809库发生重大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12月21日下午,市政府专门召开了2006年冬季消防安全现场动员部署紧急会议,为汲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副市长乔征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了进一步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现就全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以此次火灾事故为借鉴,主要领导亲自抓,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的思想,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分解细化安全工作管理目标,确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事故自防、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立即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检查。各区(县、基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贯彻全市消防工作紧急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实际,立即组织开展各自辖区内在建工程工地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特别是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隐患要全力进行专项整治,隐患不止,整治不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项目,要坚决停工整改。大检查以消防、安全生产设施、管理制度、应急预案、隐患整改等为主要内容,重点项目为建筑工地的员工宿舍消防、施工用电、起重提升设备等。
  三、突出重点,加强防范。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工人宿舍、仓库、木作加工场、食堂、配电室及明火作业等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合理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确保消防灭火设施齐全有效,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并设置醒目的消防标志牌。建立领导和值班人员检查、巡查制度。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明确应急处置办法,把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身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认真做好检查巡查工作,并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和报警设施,全力实现防火于未然,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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