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十一五”期间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建〔2006〕34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单位、局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根据《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厅“十一五”期间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建质[2006]241号)文件精神,市建设局制定了《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十一五”期间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十一五”期间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日
附件: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十一五”期间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及《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十一五”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改善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条件。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十一五”期间关于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正当权益,为农民工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施工企业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积极争创文明工地,促使我市建筑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总体思路
改善施工现场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要做到循序渐进,逐步规范,一年突出解决一个重点问题,一年提高一个工作台阶,力争在“十一五”末实现职工生活环境舒适化,促进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自我保障体系,使全市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变。
三、阶段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
共分为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