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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设工地整治方案》的通知


  三、整治内容

  整治重点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建设施工现场管理

  1、须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

  2、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公示期至工程施工结束,并保持公示内容的清晰完整;

  3、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划分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分类堆放建筑材料并设置标牌;

  4、现场搅拌应封闭作业;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须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5、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6、垃圾清运应预先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不得乱卸乱倒垃圾;

  7、场容场貌整洁,做到工完场清。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除做到上述7条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临主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做到稳固整齐美观;

  2、建筑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3、合理设置出入口,并采用混凝土硬化;设置洗车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

  4、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或工期1年以上的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内,采用混凝土硬化;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下或工期在1年以内的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可采用铺碎石等方式硬化;

  5、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除达到上述7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彩色钢板围挡;特殊情况不能围挡的应当设立隔离栏;

  2、不能中断交通的须设置便民通道,便民通道应整洁硬化;

  3、合理分段作业,定时洒水,出入口进行硬化处理,开挖的土方及时覆盖;

  4、设置洗车设施,泥浆和污水未经沉淀不得排入城市管网。

  (二)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是否认真宣传贯彻落实《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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