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石建办[2008]52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企业、安装单位和监测检验机构:
“五一”节将至,为落实市委3月26日召开的“迎奥运、保平安、促发展”活动会议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及市建设局《关于落实“迎奥运、保平安、促发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建[2008]29号)文件要求,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主要领导要切实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时刻把职工生命财产放在头等重要位置,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是不是真正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不是真正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高度来认识、来落实。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严了再严,细了再细的要求,堵塞漏洞。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做到责任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欢度节日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 突出重点,专项治理,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加强对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塔吊倒塌、中毒窒息、触电和消防等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整治,各施工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考核,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大检查和整改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开工前要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书面评估把关,对各种专项方案要书面签字审批,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一定要进行旁站监理,对施工现场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给予制止,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