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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市建发〔2007〕79号)


各区(县)建设局,“四区两基地”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
  为了有效遏制近年来高处坠落和基坑坍塌事故频发的态势,切实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79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07〕64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委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和基坑坍塌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高处坠落和基坑坍塌事故是建筑施工中事故比率最高、伤亡人数最多、管理难度最大的事故种类, 2006年全市高空坠落和坍塌事故占建筑工程事故总数的70%,占死亡人数的77%。今年进入春季以来,我市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呈现出多发势头,其中3月25日至3月27日三日内就发生三起事故,造成2死2伤。
  开展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推动我市建筑领域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本质需求。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都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还存在薄弱环节和死角,迫切需要我们加大监管力度,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时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对各安全责任主体的行为监督,明确专项整治工作思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以治理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为重点,突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遏制事故发生为目的,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夯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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