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战明国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卢启雄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索彬云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吴海悫 市环保局副局长
韦永山 市发改委副主任
韦明承 市经委副主任
韦信学 市监察局副局长
黄正恒 市司法局副局长
唐培才 市工商局副局长
莫 华 市安监局副局长
陆 钦 市供电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池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吴海悫同志担任,其工作人员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从上述八个部门抽调,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要将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绩考核,要逐级建立健全政府负责的环保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工作制度,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保障,狠抓落实,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环保部门负责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发改委、经委要监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监察部门要依法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司法部门要加大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力度。工商部门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电力监管机构要监督电力企业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督查制度,加大对重大环境问题的督办力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围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确定一批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由政府牵头挂牌督办。金城江区(不包括市环保局管辖的企业)、宜州市、南丹县挂牌督办的案件不能少于3个;环江县、罗城县挂牌督办的案件不能少于2个;都安县、大化县、东兰县、巴马县、凤山县、天峨县挂牌督办的案件不能少于1个。各县(市、区)的挂牌督办名单要在8月30日前报送河池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挂牌督办案件要有明确的目标责任、解决时限、责任单位、督办部门、督办程序及奖惩措施。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