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河池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6]132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的领导,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推进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构建新型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解决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河池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对全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制定促进城市社区卫生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各地城市社区卫生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林德宏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杨振中 市卫生局局长
刘 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韦贵生 市编办副主任
梁国仙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谢家才 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 贤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 郑 市人事局副局长
黄敏珠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龙光明 市建规委纪检组长
张 平 市卫生局副局长
胡美英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姚思聪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