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
(2006年8月7日 琼教计[2006]103号)
华南热带农业大学:
你校《关于提请审批华南热带农业大学留学生收费标准的报告》(热农大财[2005]190号)收悉。根据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教外来[1998]7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项目和标准批复如下:
一、报名费(含必要的入学考核费用):500元/生。
二、学费
(一)文科类专业
1、本科、专科大学生和普通进修生:18000元/每生.每学年;
2、硕士研究生及高级进修生:23000元/每生.每学年;
3、短期生:学习时间约1个月的为3500元/每生.每月,学习时间约3个月的为8800元/每生.每季。
(二)理学、工学、农学专业
比照文科相应类别学费标准上浮10%-30%
三、住宿费
(一)单人间(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4平方米)
1、带空调、电视、电话、网线但不带独立卫生间:40元/间.天;
2、带空调、电视、电话、网线、热水器及独立卫生间:50元/间.天。
(二)双人间(人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
1、带空调、电视、电话、网线但不带独立卫生间:55元/间.天;
2、带空调、电视、电话、网线、热水器及独立卫生间:70元/间.天。
(三)四人间(人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
1、带空调、电视、电话、网线但不带独立卫生间:85元/间.天;
2、带空调、电视、电话、网线、热水器及独立卫生间:100元/间.天。
四、其它费用
伙食费、校内医疗费、教材费及教学计划之外的实验、实习、专业参观等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收费。
五、报名费、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学校的其他部门不得自行收取。学校必须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专用票据方能收费。
六、上述收费项目和标准自2006年8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