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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
(2006年8月7日 琼教计[2006]103号)


华南热带农业大学:
  你校《关于提请审批华南热带农业大学留学生收费标准的报告》(热农大财[2005]190号)收悉。根据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教外来[1998]7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项目和标准批复如下:
  一、报名费(含必要的入学考核费用):500元/生。
  二、学费
  (一)文科类专业
  1、本科、专科大学生和普通进修生:18000元/每生.每学年;
  2、硕士研究生及高级进修生:23000元/每生.每学年;
  3、短期生:学习时间约1个月的为3500元/每生.每月,学习时间约3个月的为8800元/每生.每季。
  (二)理学、工学、农学专业
  比照文科相应类别学费标准上浮10%-30%
  三、住宿费
  (一)单人间(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4平方米)
  1、带空调、电视、电话、网线但不带独立卫生间:40元/间.天;
  2、带空调、电视、电话、网线、热水器及独立卫生间:50元/间.天。
  (二)双人间(人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
  1、带空调、电视、电话、网线但不带独立卫生间:55元/间.天;
  2、带空调、电视、电话、网线、热水器及独立卫生间:70元/间.天。
  (三)四人间(人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
  1、带空调、电视、电话、网线但不带独立卫生间:85元/间.天;
  2、带空调、电视、电话、网线、热水器及独立卫生间:100元/间.天。
  四、其它费用
  伙食费、校内医疗费、教材费及教学计划之外的实验、实习、专业参观等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收费。
  五、报名费、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学校的其他部门不得自行收取。学校必须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专用票据方能收费。
  六、上述收费项目和标准自2006年8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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