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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调整车用燃气价格的通知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调整车用燃气价格的通知
(2006年8月14日 琼发改价格[2006]1230号)


中石化海南石油分公司、海南福山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中油深南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海口大众天然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海口鑫元天然气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756号)精神,为疏导天然气价格矛盾,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结合车用燃气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情况,决定适当调整车用燃气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车用液化石油气价格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车用液化石油气含税销售价格由2.70元/升调整为3.10元/升。
  二、调整车用天然气价格
  1、海南福山油田供给海南中油深南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加气母站天然气含税销售价格由0.80元/立方米调整为0.98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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