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技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及组织开展市第二批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科普联席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自2003年,市委、市政府命名河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馆等10个单位为首批石家庄市科普教育基地以来,我市科普教育基地在宣传科学知识,展示科学技术成果,引导群众参与科学技术活动,促进广大公众理解科学、体会科学方法、感受科学精神,推动我市科普事业发展上,起到了越来越大的作用。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技部等八部委《
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市科技局重新制定了《石家庄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并组织开展市第二批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认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所有符合《石家庄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范围的单位。
2、申报材料要求:(1)《石家庄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一式五份;(2)申请报告一份,内容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申请理由和科普设施、科普能力情况;(3)科普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以上材料要求打印并附软盘。
3、申报时间:2007年10月20日前。
4、联系单位:石家庄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电话:85053258 85672041
附件:1、石家庄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2、石家庄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石家庄市科技局
二00七年九月三日
附件1:
石家庄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及国家科技部等八部委《
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对我市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全市各类科普场馆、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提高全社会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向社会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