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产管理局关于配合市容整治、制止乱晾乱晒搞好晾晒设施工作的通知
(沪房[1993]政字发第42号 1993年1月12日)
各区房管局、各物业管理公司、各系统自管房单位:
上海市是开放的国际性大都市,市容的整洁、美观将给上海的振兴、繁荣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为进一步加强上海的市容建设,市政府已明确要求各区对若干主要道路沿街乱晾乱晒现象进行整治和管理。为配合制止乱晾乱晒工作,搞好市容建设,特通知如下:
一、对若干路段沿街已明确禁止晾晒,附近居民确无晾晒条件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想方设法在适当地方安装统一规范的晾晒架子,以解决居民晾晒的实际困难。
二、原公用晒台要尽可能恢复晒台功能。对未经批准的晒台搭建要清理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