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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附则
项
目
房 屋 质 量 检 测 单 位 等 级
甲 级
乙 级
技术人员配备
1.专职高级工程师为技术负责人。
2.专职检测、管理专业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其
中:结构、建筑、地基基础、测试、材料等从
事本专业20年以上工龄的专职工程师应不少于
7人。
2.专职检测、管理专业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其中:结构、地基基础、测试、材料等从事本专业15年以上工龄的专职工程师应不少于4人。
检 测 设 备
万能材料试验机,压力试验机,混凝土、砂浆、砖非破损强度检验设备,土工载荷仪,水平仪,经纬仪,变形测量仪器,声级测定仪,砼保护层厚度测定仪等。
混凝土回弹仪,水平仪,经纬仪,变形测量仪器等。
管理制度
1.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2.有完整的检测资料;
3.有齐全的检测标准规范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