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工地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建发〔2007〕194号)
各区(县)建设局、“四区两基地”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
根据市气象台“重要天气预报”,今明两天乃至今后一段时间,我市将有多次明显的降水过程,预计总量可达中到大雨,部分地区有暴雨。为做好防汛工作,陈宝根市长、董军常务副市长、杨广信副市长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单位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贯彻落实市政府领导重要指示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继续做好建筑工地防汛工作,现将防汛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提高对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预防自然灾害的意识。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立即行动起来,及早做出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防汛预防措施,落实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落实“一把手”负责制。防汛工作责任重大,各单位必须履行“一把手”负责制,防汛责任人要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做好防范准备。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分管领导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加强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要及时掌握天气情况,一旦发生汛情,迅速组织抢险,同时向我委报告。
三、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建立防范抢险组织,落实抢险救灾物资,全面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准备。尤其是要加强汛期施工现场重点部位深基坑、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塔吊、物料提升机、井架等垂直运输机械和脚手架的基础稳固、拉结及防风装置,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以及施工临建、围墙的搭设等情况的检查。
四、建设单位要积极配合各施工单位做好防范工作,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并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我委已组成防汛专门巡查组对城六区施工工地展开全面巡查。各区县建设局和四区两基地规划建设局也要建立相应巡查组,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一次防汛专项工作巡查,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建筑工地安全渡汛。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七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