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海口市琼山区人民医院执行高级病房价格的批复
(2006年12月11日 琼发改价格[2006]1748号)
海口市物价局、卫生局:
关于申报高级病房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发改厅、省卫生厅《关于高级病房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5]365号)有关规定,现批准琼山区人民医院所申报的病房执行高级病房价格(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高级病房应在满足普通病房需求的前提下,考虑部分患者特需要求设置。为体现高级病房的优越性,高级病房的设置必须以单人间为准。现已申报的24间双人间高级病房暂按琼发改价格[2005]365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待条件成熟后,请将已核准的双人间高级病房转换为单人间高级病房,并执行相应的单人间高级病房价格,同时报省价格、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二、医院设置高级病房的收费,必须经省价格、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并批准后方能执行,未经审批的只能按普通病房床位价格收费。
三、所核定的高级病房价格已包含病房所有设施正常使用费用,医院不得另列项目收费。
四、医院必须按照核准的病房房间数(房间号)及相应价格执行,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已核准的本院高级病房的档次、内设家具、价格、说明、具体房间号。当地价格、卫生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监督贯彻执行。
五、本批复自12月25日起执行。
附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医院高级病房核准表
附表: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医院高级病房核准表
科室
名称
| 房间
数量
| 房间号
| 房间档次及其价格(单人间)
| 房间档次及其价格(双人间)
|
二档
(30㎡至44㎡)
| 三档
(20㎡至29㎡)
| 二档
(30㎡至44㎡)
| 三档
(20㎡至29㎡)
|
妇产科
| 1
| 20
| 80元/日
|
|
| |
5
| 17、18、19、22、23
|
| 65元/日
|
内一科
| 7
| 9、10、13、14、15、16、17
|
|
|
| 39元/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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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三科
| 4
| 07、08、09、10
|
骨伤科
| 6
| 13、14、20、21、22、23
|
外 科
| 7
| 1、2、12、13、15、1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