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人性化服务措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病人第一"、"服务第一"、"质量第-",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用语,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
2.优化就诊流程,简化服务环节,方便病人就医。门、急诊布局合理并增加服务窗口,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克服"三长一短"现象。缩短各项检查出具报告时间。院内会诊及转科要及时、快捷,方便病人;
3.加强医院的"五化"(硬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建设,医院门诊、急诊和住院部各科室标识规范、清楚、醒目,环境和设施清洁、舒适、温馨。要为病人提供良好的便民服务,做到有导诊咨询台、有候诊椅;大中型医院有饮水设施、有轮椅、有电话。并能提供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
4.落实首问负责制,建立并完善医患沟通制度,加强与病人的交流,维护病人的权利,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5.建立并完善病人投诉处理制度。在门诊、急诊和住院部设立举报箱,公示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号码,及时受理和处理病人投诉;
6.定期召开病人及陪护人员座谈会,主动收集病人意见,及时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四)加强财务管理,控制医疗成本
1.医院财务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严禁医院的部门、科室设立账外账、"小金库";
2.规范医院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重大项目经集体研究后,按程序报批,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3.严格实行医院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对引进大型医疗设备,严格执行
卫生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市场预测和调研,提高利用率。加强药品、材料、设备等物资的管理,努力降低医疗成本和药品、材料消耗;
4.制定科学的经济管理方案和收入分配办法。严禁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严禁对药品、仪器检查、生化检验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严禁科室承包;严禁将药品、高值耗材收入列入科室业务收入。
(五)规范医药收费行为,降低病人医药费用
1.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收费、比照项目收费和超标收费、重复收费;
2.完善医疗服务收费制度,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建立医疗收费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药品明码标价制,提高收费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