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包头市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卫生局、各医院及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卫医发[2005]139号)精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医院管理年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包头市卫生局制定了《包头市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各旗县区卫生局和全市各级各类医院要切实加强对“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领导,健全组织,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对医院管理年活动尽快做出周密安排和部署。要广泛动员,精心安排,积极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包头市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得到有效落实。同时,要结合
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和《
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实施,建立健全医院科学、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我市医院管理水平。各单位要注意收集和吸取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经验,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加以推广;对在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进行有针对性地整改;要注重活动中的动态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效,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附件:包头市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〇五年六月十日
附件:
包头市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推进医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以下简称"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我市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端正办院方向,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医疗服务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社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