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创建乡镇爱婴卫生院活动的实施方案
(包卫发[2006]161号)
旗县区卫生局:
为响应国际卫生组织及世界儿童基金会发起的创建爱婴医院活动的倡仪,我市从1994年起先后在各大医院及旗县区医院开展了创建“爱婴医院”活动,到目前已有22所医院成为了全球爱婴医院。为了巩固我市爱婴医院活动成果,扩大爱婴医院的推广范围,普及爱婴知识,提高母乳喂养率,降低婴儿疾病发生率和死亡率。结合我市广大农村牧区儿童享受卫生保健服务较少的现实,在旗县区组织乡镇卫生院开展创建“爱婴卫生院”活动。通过活动,提高卫生院产儿科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能力,提高住院分娩率,实现爱婴宗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
通过在乡镇卫生院爱婴活动的开展,普及母乳喂养知识,促进母乳喂养的成功经验,使乡镇卫生院的产儿科专业技术服务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
1、推行住院分娩,在本乡镇住院分娩率达80%以上;
2、住院分娩的新生儿母乳喂养率达95%以上,4-6月婴幼儿母乳喂养率达80%以上;
3、实行母婴同室,按需哺乳,建立母婴同室制度。实现“三早”既早开奶、早接触、早吸吮,“三早”率达100%;
二、实施内容与具体措施
1、建立领导机构,
各旗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开展创建爱婴卫生院活动,把创建爱婴卫生院与提高住院分娩、提高产科质量和促进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结合起来;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措施,抓好落实。
各乡镇卫生院均要创建爱婴卫生院,要按照创建“爱婴医院”全球十条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并要成立以乡镇卫生院院长为组长、妇产科、儿科、防保科等参与的创建爱婴卫生院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抓。各负其职,积极主动的做好创建爱婴医院工作。
成立以各旗县医疗、妇幼保健机构为主的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对卫生院创建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
2.制定爱婴卫生院的工作制度。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原则》,各卫生院要制定出有利于贯彻母乳喂养规定的本院的规划及制度。规划应包括创建爱婴卫生院的组织领导、实施方案、培训计划、所采取的措施及达到爱婴医院标准的时间。有关规章制度应包括:住院分娩制度、健康教育宣教制度、母婴同室消毒制度、孕产妇保健管理及接诊、转诊、访视制度,医护人员工作职责等。并且建立促进母乳喂养的支持组织,通过医院的热线电话、母乳喂养咨询门诊,解决在母乳喂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宣传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