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腹式全子宫切除术3200元。
5.卵巢肿瘤切除术3000元。
6.胆囊切除术3600元。
7.腹腔镜胆囊切除术3900元。
8.白内障囊外摘除及人工晶体植入术2200元。
9.急性单纯性阑尾炎切除术2000元。
10.扁桃体切除术1100元。
(此标准为单病种最高收费标准,各医院可在保证医疗治疗和医疗安全的情况下自行确定单病种价格,下浮不限。)
三、 试行单病种最高限价的医院
(一)三级医院(7所)
市中心医院、内科大包医第一附属医院、包钢职工医院、
市蒙中医院、内科大包医第二附属医院、内蒙古一机医院、
内蒙古北方重工集团公司医院。
(二)二级医院(13所)
市第四医院、市第七医院、市眼科医院、包头铁路医院、
包钢第三职工医院、二0二厂职工医院、青山区中医院、
九原区医院、石拐区医院、土右旗医院、固阳县医院、
达茂旗医院、包钢白云铁矿职工医院。
四、 开展单病种最高限价工作的要求
单病种最高限价是指对单一病种从确诊后入院、检查治疗到治愈出院整个过程中限定最高医疗费用,是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通过优化诊疗流程,缩短住院天数,避免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来达到降低医疗费用的目的。因此,各级医院在开展这项工作时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开展“单病种最高限价”是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也是卫生部门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出的重要举措。实施单病种最高限价管理,就是要让广大患者明明白白看病,不花冤枉钱,从而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各医院要时刻牢记公立医院的职责,以社会效益为重,以大局为重。按要求把这项利民措施付诸实施。
(二)严格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实施单病种最高限价要以保证医疗安全为前提,各医院要制定相应措施,严格执行相关病种的诊疗护理规范,加强每个环节质量控制,确保患者医疗安全。当选择最高限价的患者出现意外情况时,医院要采取一切措施减轻疾病对患者的损害后果;同时医院的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对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或调换病种意见。
(三)建立制度,签订协议。
各医院要建立和实施患者知情同意制度。在患者选择限价单病种治疗前,医院必须尊重患者自主选择意愿,将费用、治疗方案、医疗风险及在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向患者告知(告知书参考式样附后)并签署“单病种治疗协议书”。在治疗过程中,各医院要建立和实施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模式,要建立内部质量控制组织,加强质量和服务监督,确保限价不降质。在患者结算费用时,凡患者治愈费用未达限价标准者,按实际治疗费用结算,在协议框架内,由于院方原因导致超出限价标准者,其增加部分由院方负担。在治疗过程中,如果患者要求享受“单病种治疗协议书”以外的服务,医院要满足其要求,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患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