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大茅隧道照明用电价格问题的通知
(2007年2月14日 琼发改价格[2007]153号)
海南电网公司、海南高速公路东线管理公司:
海南东线高速公路大茅隧道照明是为公共交通安全服务,隧道照明用电属于公共路灯照明用电,费用由财政预算拨款支付。根据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6〕992号)有关规定:党政军机关、学校、医疗机构、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照明和公共路灯等用电执行居民电价。因此,大茅隧道照明用电执行居民电价,不收取基本电费。
本通知按琼发改价格〔2006〕992号规定的时间(即2006年6月30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