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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改委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旅游客房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发改委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旅游客房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通知
(2007年2月14日 琼发改收费[2007]152号)


海口市、三亚市、万宁市、琼海市、陵水县物价局:
  2007年春节将到来,前来我省旅游的国内外旅客将成倍增长,受供求关系影响,我省旅游客房价格已出现大幅度上涨,为确保春节期间旅游价格水平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现就切实做好春节黄金周期间旅游客房价格调控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旅游客房调控监管工作。目前,我省重点旅游市、县的旅游客房价格已出现大幅度上涨,各级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监管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关于公布我省旅游星级饭店客房调控价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6]85号),密切关注旅游价格动态,认真做好旅游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各经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规政策和政府调控措施,制定客房价格不得突破规定的最高调控价。
  二、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规范经营秩序,对不执行政府调控措施,哄抬价格,炒作房价,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确保春节期间我省旅游星级饭店客房价格在合理水平上基本稳定。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各级物价部门要积极采取各种方式加强价格法规政策宣传,及时公布价格信息,引导市场消费,要与各种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利用正确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督促经营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和各项调控措施,加强价格自律、诚信文明经营。各市县物价部门加强节假日值班,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对政策明确,违者事实清楚的,应迅速处理,及时化解价格矛盾,让游客度过一个和谐、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

  附件: 海南省重点旅游地区旅游星级饭店客房最高调控价格表

 三亚万宁琼海
亚龙湾大东海三亚湾市城区兴隆博鳌
 500 400 350 350  
 700 600 500 550  
2200 1200 1000 800 750  
2800 1700 1500 1200 1300 700
4000 2600 2400 2100 1650 200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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