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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关于交通事故、故障和违章车辆拖曳作业及停放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

  九、各市县的交通拖曳企业资质应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方可开展拖曳业务并收费。
  十、事故车辆拖曳至指定停车场停放的收费标准,由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按不高于同类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核定,报省物价局备案。
  十一、具有对事故车辆拖曳资质的服务企业,要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接受社会和车主的监督。
  十二、本规定从2007年4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一律废止。
  附表:1.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故障和违章车辆拖曳收费标准表
  2.普通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故障和违章车辆拖曳收费标准表

  附表一: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故障和违章车辆拖曳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辆
车型分类拖车费吊车费
10公里以下11-20公里21-30公里31-40公里41-50公里51-60公里61-70公里71-80公里81-90公里91-100公里每增加10公里加收不分路程远近
2吨以下(含2吨)货车、20座以下客车28032036040044048052056060064040700
2-5吨(含5吨)货车、21-50座客车38043048053058063068073078083050800
5-8吨(含8吨)货车、51座以上客车480540600660720780840900960102060900
8-15吨(含15吨)货车5806507207908609301000107011401210701000
15 -20吨(含20吨)货车、各种集装箱车6807608409201000108011600124013201400801100
20吨以上货车、各种集装箱车78087096010501140123013201410150015909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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