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局关于调整苏木乡镇卫生院设置的批复
(包卫发〔2006〕339号)
达茂旗、土右旗、固阳县、九原区、石拐区卫生局:
达茂旗卫生局《关于重新设置卫生院的请示》、土右旗卫生局关于《土右旗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的报告》、固阳县卫生局《关于卫生院机构设置的请示》、九原区卫生局《关于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的报告》及石拐区卫生局《关于乡镇卫生院规划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调整的必要性
按照全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内政办字[2006]366号)的要求,自治区2007年在95个旗县(市区)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100%覆盖全区农牧业人口。苏木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村牧区基本医疗服务任务的基层服务机构,承担着当地农村牧区基层卫生行政管理、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等任务,也是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对于建立合作医疗制度和方便农牧民就近就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苏木乡镇行政机构撤并后,农牧民的生产生活还在当地,对保健、预防、医疗服务的需求没有改变。因此,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在撤乡并镇工作中保留调整苏木乡镇卫生院意见的通知》(内卫农卫字〔2006〕10号)中提出的"苏木乡镇所在地可规划设置中心卫生院,撤并后的苏木乡镇可保留设一般卫生院,减少分院"的意见,现结合我市农村牧区卫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苏木乡镇卫生院的意见。
二、调整的内容
调整后,全市共设苏木乡镇卫生院69所,其中:中心卫生院25所,一般卫生院44所。
(一)达茂旗设中心卫生院6所,一般卫生院10所。
满都拉镇中心卫生院、希拉穆任镇中心卫生院、明安镇中心卫生院、石宝镇中心卫生院、乌克镇中心卫生院、石宝镇大苏吉中心卫生院;百灵庙镇巴音敖包卫生院、百灵庙镇都荣敖包卫生院、达尔罕苏木额尔登敖包卫生院、达尔罕苏木卫生院、达尔罕苏木查干哈达卫生院、乌克镇乌兰忽洞卫生院、乌克镇西河卫生院、巴音花镇卫生院、明安镇巴音珠日和卫生院、石宝镇小文公卫生院。
(二)土右旗设中心卫生院8所,一般卫生院12所。
将军尧镇中心卫生院、美岱召镇毛岱中心卫生院、双龙镇中心卫生院、双龙镇三道河中心卫生院、沟门镇中心卫生院、苏波盖乡中心卫生院、海子乡二十四顷地中心卫生院、明沙淖乡大城西中心卫生院;将军尧镇小召子卫生院、将军尧镇党三尧卫生院、将军尧镇程奎海卫生院、美岱召镇卫生院、双龙镇沙海子卫生院、苏波盖乡三间房卫生院、海子乡卫生院、海子乡发彦申卫生院、明沙淖乡卫生院、萨拉齐镇吴坝卫生院、九峰山生态管委会公山湾卫生院、九峰山生态管委会耳沁尧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