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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包头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支援医院院长签名:         受援单位院长签名:
  支援医院(盖章):         受援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包头市城市医疗卫生机构
对口支援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考核办法

  为做好包头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的实施,加强对派驻医师的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了解支援工作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包括支援医院、受援单位和派驻医师,重点考核派驻医师在基层的工作情况。
  三、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分为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
  四、考核内容
  (一)支援医院:派驻医师到位情况、职称情况、相关待遇落实情况及学科建设等情况。
  (二)受援单位:派驻医师生活安排情况、工作配合及管理情况。
  (三)派驻医师:
  1.在受援医院工作时间:优秀:请假不超过10天且无旷工;良好:请假不超过20天且无旷工;一般:请假不超过30天且无旷工;差:请假不超过1个月且有旷工行为者。评为差的,视为医师年度考核不合格,除责令其按要求完成基层服务工作任务外,由市卫生局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到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2.临床工作开展情况
  手术科室考核手术示教(主刀)次数:优秀≥20次、良好15次~19次、一般10次~14次、差<10次。
  非手术科室考核临床教学查房次数:优秀≥20次、良好15次~19次、一般10次~14次、差<10次。
  3.开展学术讲座或举办业务培训班:优秀≥20次、良好15次~19次、一般10次~14次、差<10次。
  4.受援单位的评价(抽查医务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优秀≥90%、良好80%~89%、一般60%~79%、差<60%。
  5.受援地区患者的评价(抽查10名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优秀≥90%、良好80%~89%、一般70%~79%、差<70%。
  以上每项内容满分20分,共计100分。优秀20分,良好15分,一般10分,差5分。总分85分以上为优秀,80~84分为良好,75~79分为一般,75以下分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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