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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包头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任务由支援医院和受援单位协商后提出,但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适宜技术的推广:根据受援单位的需要和各自的特长,推广1-2项适宜技术。
  (二)重点专科建设:根据受援单位的特点,扶持1-2个重点学科。
  (三)人员培训:开展学术讲座或举办业务培训班不少于10次,手术示教不少于10次,教学查房不少于10次。
  (四)管理水平:对受援单位管理和技术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职责和义务
  (一)支援医院
  1.落实专人负责对口支援工作,制定对口支援工作计划。
  2.挑选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够指导卫生院医务人员开展工作的医师参加对口支援工作。
  3.根据受援单位提出的需求计划,结合本院专业特长,派出对口专业的骨干。
  4.保证派出医师到受援单位工作期间,工资、津贴、福利照发,同时,对派出的医师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
  5.加强对派驻医师的管理,关心派驻医师的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家庭困难。
  6.加强对对口支援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对对口支援工作进行2次督查,保证各项任务的落实。
  7.对拒绝参加支援工作或未完成对口支援工作任务的医师,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受援单位
  1.落实专人负责对口支援工作,制定支援工作计划。
  2.结合本院实际,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和需求计划。
  3.为派驻医师提供生活便利。
  4.统一安排派驻医师的业务工作,支持派驻医师开展手术示教、临床教学查房、学术讲座和各种业务培训。
  5.虚心接受派驻医师对本院提出的医德医风建设、技术操作规范、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6.加强信息工作,对派驻医师的好人好事要及时和相关媒体联系,并上报市卫生局。
  7.加强对派驻医师的管理,对派驻期间违纪人员要及时通报给支援医院。支援工作结束时,受援单位要对派驻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反馈支援医院。
  四、时间

  从 年 月 日开始,到 年 月底。

  五、本协议书一式四份
  支援医院、受援单位领导分别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各存一份,受援单位所属旗县区卫生局存档一份,市卫生局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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