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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包头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2.落实监督指导计划和管理任务,督促旗县区卫生局、支援医院及受援单位做好对派驻医师的考核评估和日常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总结实施经验。
  旗县区卫生局监督管理职责:
  1.旗县区卫生局落实组织领导机构,承担支援工作实施的全面责任,支援和受援单位签订支援协议书,督促受援单位和下派医疗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加强日常事务管理。
  2.负责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医师下乡工作及巡回医疗的组织安排。
  3.根据支援工作执行完成情况,以旗县区为单位向市卫生局报送支援工作半年小结和期末总结报告。
  4. 接受卫生部、自治区卫生厅、市政府及市卫生局对支援工作的监督指导与评估。

  附件1.包头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包头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名单(略)
  3.包头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协议书
  4.包头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1:
包头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孙德俊 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邬建平 市卫生局副局长
      赵玉莲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曹继红 市财政局社保科副科长
      王 岗 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普启光 市卫生局政工科科长
      王 鑫 市卫生局妇幼科科长
      宋明刚 市卫生局中蒙医科科长
      万寒冰 市卫生局疾控科科长
      刘险峰 市卫生局科教科科长
      陈永华 市卫生局农卫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支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玉莲同志兼任。

  附件3:
包头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协议书

  为做好包头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的实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签订本协议。
  一、目标
  提高受援单位诊治常见病、多发病等医疗救治能力和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受援单位队伍整体素质、服务水平及自我发展能力,使农牧民就近得到较高的基本医疗服务,缓解看病难的问题;加快农村牧区卫生人才培训,提高受援单位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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