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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包头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包头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包卫发〔2007〕48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各有关医院: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及《中共包头市委、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包头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包头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方案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包头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包头市委、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包头市委、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尽快从整体上提高我市苏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和完善我市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不断满足广大农牧民的卫生服务需求。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群关系,发展农村牧区卫生事业,加强农村牧区公共卫生工作,培养农村牧区卫生技术人才,传授适宜技术,指导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和新疗法,提高受援单位医疗服务的整体能力和水平,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使农牧民就近得到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服务,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地问题,使农村牧区的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促进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引导城市卫生对口支援农村牧区卫生工作深入地开展,不断丰富城市卫生对口支援农村牧区卫生工作的内涵,努力实现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医院(卫生院)、服务一方群众、培训一批人才的目标,将保障农牧民健康落到实处,并逐步形成一项制度,建立起长效机制。同时,为探索建立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经验。
  具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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