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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包卫发〔2007〕42号)


各旗县区及稀土高新区卫生局,包钢卫生处,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五周年。为了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卫生部、自治区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市卫生局决定开展200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2007年宣传主题是:劳动者健康与企业社会责任。
  二、宣传的重点人群
  宣传的重点人群是:农民工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劳动者的健康是企业和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要素。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不仅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安定。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使各企业依法履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义务,牢固树立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宣传的重点内容
  (一)《职业病防治法》实施5年来的成就;
  (二)企业社会责任、示范企业经验和违规企业教训;
  (三)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和职业病防治科学知识;
  (四)重大职业病危害案例。
  四、组织领导及主要活动安排
  市卫生局委托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具体宣传贯彻活动的组织、实施。要求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2007年宣传工作计划和方案,部署工作;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
  1.在各主要新闻媒体组织宣传文章和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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