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局关于调整包头市卫生局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纠风工作领导小组与职责的通知
(包卫发〔2007〕51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各大厂矿企业医院、包医附属医院:
为了切实加强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纠风工作,严肃查处卫生行业的商业贿赂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服务秩序。根据“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原则,市卫生局决定对现有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领导小组与职责做出如下调整:
一、领导小组与职责
(一) 领导小组
组 长:孙德俊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邬建平 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赵玉莲 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金文仲 局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成 员:丁 怀 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白相工 局办公室主任
王 岗 局医政科科长
安凤歧 局法监科科长
朱洪法 局规财科科长
普启光 局政工科科长
王 鑫 局基妇科科长
付 平 局保健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
主 任:金文仲 (兼)
副主任:丁 怀 (兼)
朱洪法 (兼)
王 岗 (兼)
成 员:张 丽 规财科副科长
鲁 月 医政科副科长
秦素军 监察室副主任科员
(二)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纠风工作的领导;
2.负责确定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纠风工作目标、工作方案的审定和部署。
3.负责对违纪违规案件的立案审定,结案材料的审核。
4.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评比。
(三)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纠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等项具体工作。
2.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监督检查。
3.负责对重大违纪违规案件的调查核实,结案材料的书写和上报工作。
4.负责行风举报投诉工作。
5.负责其他相关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