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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卫生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二)严格信息质量。各单位信息宣传员要认真收集、整理、编写信息,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编好的信息初稿要经单位办公室审核后,由分管领导签发上报。各单位每周报送信息内容不少于1条,重要工作和活动信息要及时上报。局机关各科室全年编报信息不少于35条。
  (三)信息报送形式。以电子邮件报送为主,辅以书面报送。市卫生局信息宣传组邮箱为btwsjbgs@163.com。
  五、信息宣传工作考评
  (一)实行积分制度。被市卫生局信息宣传组采用并上报市委、市政府、自治区卫生厅的信息,每条为报送单位、科室计3分,为信息宣传员支付信息费5元;被市委、市政府或自治区卫生厅采用的信息,每条为报送单位、科室加5分,为信息宣传员支付信息费10元;被信息宣传组采用并编送新闻媒体的信息,在包头日报、包头电台播发的,每条分别为报送单位、科室计5分和3分,为信息宣传员支付信息费10元。信息费每季度一结算。
  (二)建立考核评比制度。市卫生局信息宣传组每季度通过文件和卫生局网站通报一次上报和采用信息情况;年终对各单位和信息员信息报送工作进行总评,对积分高、报送多、质量高、报送及时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得分前3名的旗(县、区)卫生局、前5名的系统单位、前2名的局机关科室分别授予卫生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状、证书;同时评出一定数量的优秀信息宣传员,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
  对不按时报送信息、信息数量达不到要求的单位,每缺一次(条)扣1分,并作为信息宣传员年终评优的考评因素;对连续两周或累计5次不报信息的单位,不予考虑评优,其信息宣传员也不得评优。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卫生信息宣传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市卫生局专门成立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邬建平(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白相工(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闫春梅(市健康教育所所长)
  成 员:云冠兴(市健康教育所党支部书记)
      王维峰(市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
      赵春琳(市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曹宇环(健康教育所业务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宣传组,信息宣传组设在市健康教育所,组长由闫春梅兼任,工作人员为金顺姝、张鹏。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建专门的工作机构。要加强信息宣传员的管理,及时、高效组编信息,并注意查阅报纸、卫生局网站信息,加强信息交流,不断提高信息宣传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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