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卫生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包卫发〔2007〕60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各大厂矿企业医院、包头医学院附属医院、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不断适应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需要,进一步加强卫生信息交流和对外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报道质量,推动卫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做好卫生信息宣传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宣传的意义
卫生信息宣传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让社会了解卫生工作的重要载体。做好卫生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反映卫生工作动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对外宣传,有利于营造卫生工作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对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树立卫生行业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信息宣传的内容
(一)静态信息。包括单位基本业务情况、政策法规、创新性举措做法、业务知识、办事指南等。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可根据工作实际,定期将相关内容报市卫生局信息宣传组,由信息宣传组负责组编。
(二)动态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工作动态、各类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综述、理论探索等。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及时将动态信息内容报送市卫生局信息宣传组。
(三)图片资料。包括图片新闻、信息内容配图等。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报送的信息,特别是动态信息,要尽可能配有图片资料。
三、信息宣传的形式
市卫生局信息宣传组要将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报送来的信息认真进行审编,根据内容和宣传形式分别进行编发。
(一)新闻媒体宣传:信息宣传组根据信息内容和新闻媒体栏目、版面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将信息内容进行组编,随时或定期组稿送媒体编发。
(二)编发卫生信息:信息宣传组根据信息内容的时效性和宣传需要,及时编印纸质信息呈报上级部门并下发系统各单位。
(三)卫生网页宣传:信息宣传组根据卫生局网站的网页内容设置,及时编写信息并挂网页。
四、信息宣传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信息宣传工作,要在市卫生局记者站网络的基础上,确定一名有强烈责任感、熟悉本单位业务、有较高政策水平和一定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工作人员为信息宣传员,负责协调科室并收集信息,向市卫生局信息宣传组报送信息,形成分管领导、办公室、科室和信息员协同抓信息宣传工作的机制。局机关各科室积极协调督促对口单位的信息宣传工作,对科室开展的各项业务工作和活动及时编写信息,报局信息宣传组。信息宣传组要负责统一组织宣传报道,对各单位宣传报道资源进行整合,抓好信息宣传员的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