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包头市卫生系统2007年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包卫发〔2007〕102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各大厂矿企业医院、包医附属医院、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包头市卫生系统2007年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包头市卫生系统2007年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包头市卫生系统2007年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各旗县区卫生局、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自治区卫生厅和市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全市卫生系统要在总结2006年治贿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为统领,以建立治贿长效机制为重点,以解决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净化行业风气为目的,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新包头提供有力的卫生保障。
二、参与单位
1.全市各旗县区卫生局
2.全市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
三、主要内容
1.继续搞好治贿工作的自查自纠。
2.切实搞好商业贿赂的案件查处,处理及时率,案件了结率均达到100%。
3.要针对易产生商业贿赂的基建、设备、药品和临床等重点科室,重点环节制定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做到治贿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违规必究。
4.要继续抓好“四无”专项治理、医生用药处方和磁共振、CT、彩超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单季度分析公示制度的落实和完善。
5.要继续抓好住院病人一日清单、门诊药费清单、单病种最高限价服务,政务公开、医务公开、社会服务承诺等各项医疗卫生服务举措的细化、完善和落实,做到一诺千金、取信于民。
6.要进一步完善基建工程,医用(教用)设备购置等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自觉的接受党内外监督。严禁不上会、不集体研究,一个人说了算的问题。卫生耗材、医用设备和自采药品院内招标采购工作要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程序严谨、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