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中心血站:
我院在使用你单位提供的血液(全血及成分血)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规范》的规定,并且由医院输血科或血库医务人员按照预约用血计划,去你单位或你单位储血点取血,如违反上述规定,发生的所有输血安全事故,我院将承担全部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后果自负。
医院法人代表签字:
医院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临床输用全血、新鲜红细胞类血液审批单
预定输血日期: 年 月 日
受血者姓名: 性别:(男/女)
年龄: 病案号: 科别: 病区: 床号:
临床诊断:
输血目的:
继往输血史:(有/无) 孕 产
受血者属地:(本市/外埠)
预定输用血液制品名称:
预定输血量: 血液保存天数
受血者:
血型: 血红蛋白:
HCT: 血小板: /L
白细胞: /L
申请医师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科主任签字: 医院审批:
申请单位:(盖章)
中心血站医务科签字:
业务站长或站长审批: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无偿献血返还血费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下发的《血站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为广大献血者提供便捷的血费报销“直通车”服务,现将报销血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及享受待遇:
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医疗临床用血时,自献血之日起三个月后按照下列规定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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