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包头市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调查摸底:2007年6月4日至2007年6月8日。各地区卫生监督机构应将所辖区内建筑工地食堂数摸清,按表1内容填写上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监督科。
  (二)集中整治:2007年6月11日至2007年6月15日。由市卫生局组织,在全市开展监督检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各地区配合。
  (三)信息报送:2007年6月19日前将2007年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监督科,汇总后报市卫生局法监科。
  五、具体措施及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对全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地区结合本辖区实际,因地制宜的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确保工作重点,周密部署,抓紧落实。
  2.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加强对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和人员的工作指导,确保工作质量。
  3.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在全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
  4.严格卫生许可制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建筑工地食堂,坚决制止发放不符合发证条件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行为。
  5.加强与建设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合力,严惩违法行为,改善建筑工地食堂环境,保证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6.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将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情况及监督检查发现的大案、要案查处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扶优治劣,震慑不法行为,增强施工单位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7.建立对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保证施工单位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
  设立举报投诉电话:5183824,联系人:马涛。

  附:表1:建筑工地食堂基本情况登记表
  表2:建筑工地食堂现场监督检查登记表

  表1
  建筑工地食堂基本情况登记表

工地名称

地址负责人

食品卫生许可证

从业人员数

就餐人数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