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包头市迎接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大庆卫生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包卫发〔2007〕167号)
各旗县区及稀土高新区卫生局,包钢卫生处,市卫生监督所: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成立60年大庆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的通知》(内卫监字﹝2007﹞328号)要求,包头市卫生局结合包头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包头市迎接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大庆卫生保障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包头市迎接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大庆卫生保障工作方案》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三日
包头市迎接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大庆卫生保障工作方案
今年是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切实做好我市卫生监督工作,防止大庆期间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六十周年大庆的顺利进行,营造安全的公共卫生环境,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成立60年大庆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包头市卫生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和谐社会为中心,配合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工作。坚持采取“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特点和实际,继续深入开展“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卫生监督工作,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包头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食品、化妆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管力度,规范卫生许可和准入管理,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水平。积极推广《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开展农村食品、小饭桌、建筑工地、学校食堂、特殊化妆品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促进社区、农家乐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要做好卫生许可的把关工作,坚决贯彻落实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责任要求,同时要防止重许可轻管理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