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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卫生局、包头市总工会、包头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结核病预防控制宣传活动的通知

包头市卫生局、包头市总工会、包头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结核病预防控制宣传活动的通知
(包卫发〔2007〕228号)


各旗县区及稀土高新区卫生局、工会、妇联:
  结核病是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主要发生在肺部。结核病在全球的广泛流行,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量居世界第二位。全国平均每天有3600人发生结核病,每天有360人因结核病死亡。70%的病人为年轻人和青壮年,80%的病人分布在农村。结核病是我国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之一,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结核病的防治工作。2003年市政府下发了《包头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提出了我市控制结核病的阶段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世行贷款/英国赠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卫生部门采取免费治疗结核病的一系列控制措施,2003年以来,发现并治疗结核病病人7000多例,我市的结核病控制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结核病控制工作,提高群众对结核病的传染性和可以治愈的认知程度,以及对国家免费诊断治疗结核病政策的知晓率。改变农村牧区对结核病病人的社会和性别歧视,及时诊治结核病病人。决定进一步开展结核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部门、工会和妇联要切实提高认识,密切协作、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开展结核病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工会、妇联对广大工会及妇女干部进行结核病防治相关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培训,动员他们在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二、各级卫生部门、工会、妇联要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治结核病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工会及妇联完善的组织体系、健全的队伍和特有的工作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掌握更多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减少结核病的传播。
  三、基层医务人员(尤其是乡村医生)积极开展咨询和义诊活动。工会和妇女干部要利用日常工作或大会等形式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协助卫生部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主动关心结核病病人和家庭,使病人树立起治愈结核病的信心,努力营造反歧视结核病病人的氛围。
  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各级卫生部门、工会和妇联组织对此要常抓不懈。把宣传国家结核病控制政策,动员有结核病症状的群众主动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受免费检查与治疗贯穿在日常工作中。共同做好我市结核病防控事业,为保护广大群众身心健康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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