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与管理
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艾办)负责全市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包括制定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规划》、《行动计划》和《实施计划》的督导与评估活动,以及多部门联合督导。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督导评估工作的技术支持。全市评估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等工作。
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和协调本系统的督导与评估工作。
成立市防治艾滋病督导与评估专家组,专家组名单如下:
组 长:邬建平 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贾恩厚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万寒兵 市卫生局疾病控制科科长
成 员:戴纪强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陈晓飞 市中心血站副站长
胡 洁 市卫生局疾病控制科副主任科员
杨玉荣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员
陈国华 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王海燕 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王 玫 东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张殿全 九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刘春红 白云区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李志刚 石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苏 刚 土右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李宏伟 固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靳飞虎 达茂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专家组参与市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方案的制定,参与培训、督导与评估和评估报告审核,协助旗县区开展督导与评估工作。
各旗县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旗县区防艾办)负责制定本地区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开展本地区艾滋病督导与评估工作。旗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地区评估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
四、督导评估内容与指标
(一)内容
督导评估工作从艾滋病防治保障措施落实、防治工作开展、知识与行为改变和防治效果四个方面进行。
1、保障措施落实情况:防治经费投入、政府和部门防治规划及计划制定、多部门协作与配合、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参与等情况。
2、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大众宣传教育、咨询检测服务、高危人群干预(安全套使用等)、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血液安全、性病防治、艾滋病治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机会性感染治疗)、为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关怀和救助等活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