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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

  三、组织与管理
  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艾办)负责全市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包括制定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规划》、《行动计划》和《实施计划》的督导与评估活动,以及多部门联合督导。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督导评估工作的技术支持。全市评估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等工作。
  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和协调本系统的督导与评估工作。
  成立市防治艾滋病督导与评估专家组,专家组名单如下:
  组 长:邬建平 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贾恩厚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万寒兵 市卫生局疾病控制科科长
  成 员:戴纪强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陈晓飞 市中心血站副站长
      胡 洁 市卫生局疾病控制科副主任科员
      杨玉荣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员
      陈国华 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王海燕 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王 玫 东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张殿全 九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刘春红 白云区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李志刚 石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苏 刚 土右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李宏伟 固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靳飞虎 达茂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专家组参与市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方案的制定,参与培训、督导与评估和评估报告审核,协助旗县区开展督导与评估工作。
  各旗县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旗县区防艾办)负责制定本地区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开展本地区艾滋病督导与评估工作。旗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地区评估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
  四、督导评估内容与指标
  (一)内容
  督导评估工作从艾滋病防治保障措施落实、防治工作开展、知识与行为改变和防治效果四个方面进行。
  1、保障措施落实情况:防治经费投入、政府和部门防治规划及计划制定、多部门协作与配合、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参与等情况。
  2、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大众宣传教育、咨询检测服务、高危人群干预(安全套使用等)、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血液安全、性病防治、艾滋病治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机会性感染治疗)、为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关怀和救助等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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