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保安员服务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保安员服务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2007年7月2日 琼发改收费[2007]701号)


省保安服务培训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保安服务培训收费标准的报告》(琼保训字[2007]06号)收悉。鉴于省保安服务培训中心是经省公安厅批准成立的保安服务培训机构,根据公安部制定的《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公治[2006]476号)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8号)的有规定,结合培训的成本费用构成,并参加民警培训收费标准,经研究,现就保安员服务培训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保安服务培训收费标准(含考试费,上岗证、合格证工本费)
  (一)高级保安员班每期培训30天,每人每天30元(培训费15元、住宿费15元),每期收费900元;
  (二)中级保安员班每期培训25天,每人每天28元(培训费13元、住宿费15元),每期收费700元;
  (三)初级保安员班
  1、准入保安员每期培训40天,每人每天22元(培训费12元、住宿费10元),每期收费850元;
  2、在岗保安员每期培训20天,每人每天22元(培训费12元、住宿费10元),每期收费44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