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海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11月25日,实施日期:2009年11月25日)废止海南省发改厅、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年8月21日 琼发改收费[2007]959号)
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报来《关于申请重新核定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琼人发函[2007]52号)收悉。鉴于你局实施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试行期已满,根据试行情况,经研究,现就重新核定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费标准为:
(一)客观题目每人每科85元,其中上缴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8元。
(二)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10元,其中上缴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12元。
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费标准为:
(一)客观题目每人每科95元。其中上缴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12元。
(二)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20元,其中上缴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20元。
三、考试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缴入省级国库,实行财政预算管理,支出纳入部门预算,按执收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核拨。